山西现代双语学校南校高二年级政治选编练习
第六课:珍惜婚姻关系 编号: 编辑人: 审核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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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单项选择题
1.王伟与吴丽在老家登记结婚后,便到城里打工。王伟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辉,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,同杨辉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。王伟的行为( )
A.是违法的,违背了一夫一妻制 B.是合法的,因为王伟与杨辉是自愿结婚的
C.是合法的,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 D.不违反法律,但违反道德
2.宋某与陈某结婚6年未育,从福利院收养了一名3岁男孩,取名宋甲。1年后,陈某意外怀孕,生下女儿宋乙。宋甲和宋乙长大后心心相印,准备结婚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( )
A.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,不能结婚 B.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不能结婚
C.他们之间没有血亲关系,可以结婚 D.他们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,不能结婚
3.夫妻双方所生子女,在确定姓名时( )
A.可以随父姓,也可以随母姓 B.只可以随父姓
C.只可以随母姓 D.争执不下,父母双方的姓都不随
4.周某与狄女士于2016年4月结婚。同年7月,狄女士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,丧失了劳动能力,周某深感负担沉重,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,但被驳回。后来,周某将妻子送回娘家,从此不闻不问。狄女士父亲将周某告上法庭,要求周某每月支付扶养费2000元。本案中( )
①狄女士父亲的要求合理,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②由于狄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,故她与周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③基于夫妻间的合法婚姻关系,周某侵犯了狄女士的身份权④周某对狄女士的行为构成遗弃,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
A.①② B.②③ C.①④ D.③④
5.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,但也规定了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。对此,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( )
①现役军人提出离婚,须得军人配偶同意②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③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④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,女方不得提出离婚
A.①③ B.①④ C.②③ D.②④
6.杨某与李某于2016年4月登记结婚。杨某于2015年3月得到父亲赠与的房产一套,并于2016年5月开始出租。2017年4月杨某获得稿酬2万元,李某继承其父母价值30万元的财产并于次月购买价值3万元的化妆品。2017年5月双方协议离婚,此时累计获得租金12万元。本案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( )
A.房屋及44万元 B.32万元 C.41万元 D.44万元
7.小王家里穷,为了让哥哥娶上媳妇,父母让她与同村的张姓家换亲。这种换亲违背了我国民法典规定的( )
①一夫一妻原则②男女平等原则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④平等自愿原则
A.①③ B.①④ C.②③ D.②④
8.楼某和赵某于2016年5月登记结婚。2017,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,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。2019年,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,楼某起诉离婚。在离婚诉讼期间,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,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。对此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 )
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,贷款是其个人债务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,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④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
A.①② B.①④ C.②③ D.③④
9.王某与马某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王乙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王某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一套,该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;二人共同出资购买轿车一辆,登记在马某名下。后二人因情感纠纷婚姻关系破裂,双方协商后,王乙随母亲生活。从中可以推断( )
A.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B.该轿车为夫妻共同财产
C.王乙成年后,有支付能力的王某无须再承担抚养费
D.王乙读书期间,有支付能力的王某必须承担抚养费
10.婚后,陈某获得婚前30万元存款的利息2万元,创办公司经营所得100万元,还获得其母亲赠与的价值5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。上述财产中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( )
①陈某用于储蓄存款的30万元②陈某创办公司经营所得的100万元③陈某存款获利的2万元④陈某母亲赠与的小轿车
A.①② B.②③ C.②④ D.③④
二.材料分析题
11.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,2019年10月两人订婚。订婚后,张楠外出打工。张楠外出打工期间,与赵娜的感情一直很好。2020年3月,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,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。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,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,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。张楠闻讯,于同年5月回村,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,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。
(1)张楠与赵娜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?
(2)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?
12.王某与李某系夫妻,有一子小王,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,婚后,王某为让妻子高兴,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,李某欣然同意。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,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,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,价值人民币1万元。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,膝下无子,遂立遗嘱,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,供其出国留学,不久后老人去世。随后,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,决定离婚,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,应如何裁定?
(1)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,应归她一人所有,是否正确?
(2)王某认为李某的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,是否正确?
(3)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,但为此发生了争执。请问这笔遗产的归属应该是怎样的?
六课珍惜婚姻关系(解析)
1.答案:A
解析: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,王伟在与吴丽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杨辉登记结婚,违背了一夫一妻制,是违法行为,A正确,B、C、D三项明显错误。
2.答案:C
解析:民法典规定,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。宋甲和宋乙并不存在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,可以结婚,C正确。A、B、D三项说法错误。
3.答案:A
解析:民法典规定,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。在夫妻关系中,姓名权是人格独立、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。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,也可以随母姓,A正确。B、C、D表述均错误。
4.答案:D
解析: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,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,都有向对方要求给予经济上补助和生活上照顾的权利。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非权利,①错误。周某与狄女士于2016年4月结婚,同年7月狄女士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,故其婚姻有效,②错误。周某将妻子送回娘家,不闻不问,侵犯了狄女士的身份权,其行为已经构成遗弃,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③④符合题意。D正确。
5.答案:C
解析: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,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: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;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等等。故②③符合题意,①④错误。
6.答案:C
解析:杨某于婚前从父亲处获赠的房产属于杨某的个人财产,于婚后所获得的稿酬2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李某继承父母的30万元财产,除去购买个人专属的生活用品3万元以外,剩余27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前租房所获得的租金1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本案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为2+27+12=41万元,C正确。
7.答案:C
解析:本题考查结婚的基本原则。为了让哥哥娶上媳妇,父母让小王与同村的张姓家换亲,这是男尊女卑的思想,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,②③正确;①不符合题意,排除;④不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基本原则,排除。
8.答案:C
解析: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,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,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,①错误,②正确。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③正确。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裁判离婚,④错误。
9.答案:B
解析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王某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一套,房产登记在其名下,说明该房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,A错误。轿车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,尽管登记在马某名下,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B正确。王乙成年后,正常情况下,王某无须再承担抚养费,但王乙若因身体等原因无法独立生活,有支付能力的王某仍然要承担抚养费,C说法错误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,从材料中无法得知在王乙读书期间,王乙是否成年,若王乙成年且能独立生活,则王某可以不再承担抚养费,D说法错误。
10.答案:C
解析:本案中陈某创办公司经营所得的100万元、陈某母亲赠与的小轿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②④符合题意。陈某用于储蓄存款的30万元属于其婚前财产,不是夫妻共同财产,①不符合题意。陈某存款获利的2万元属于其婚前财产,不是夫妻共同财产,③不符合题意。
11.答案:(1)张楠与赵娜不存在婚姻关系。因为两人并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双方虽订立了婚约,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,且订婚不等于结婚。
(2)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无效。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,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。本案中,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,不符合结婚条件,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,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。
解析:第(1)问,材料中张楠与赵娜只是订立了婚约,但没有登记,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第(2)问,根据材料中“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”,可知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,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。
12.答案:(1)李某的认识是错误的。我国民法典规定,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可见,存款虽在李某名下,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。
(2)王某的认识是正确的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,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,如衣物、饰物等。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,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共用的生活用品,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。但是,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、汽车等,虽属个人使用,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这样才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精神。
(3)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,王某和李某均没有所有权。在小王未成年时,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李某代为保管。如果他们离婚,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。
解析:此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理解。
第(1)问,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应该为夫妻共同所有。
第(2)问,依民法典规定,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、汽车等,虽属个人使用,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第(3)问,依民法典规定,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。